金昭动态|唐力律师履职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多起检察案件彰显司法公正
3月,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唐力律师连续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参与多起案件监督工作,以专业法律素养提出监督意见,助力检察办案规范化,彰显司法公正与温度。
奉化区检察院:
坚守监督职责,精准建言护公平
3月23日,唐力律师前往奉化区人民检察院,对3起案件开展监督,涵盖盗窃罪、未成年人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其中后两起案件检察院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履职中,唐力律师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责任认定要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从法理与情理平衡角度深入分析,针对性提出监督意见与建议,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案件背后的社会因素,推动检察办案兼顾刚性与温度。
鄞州区检察院:
聚焦民生权益,严谨监督提质效
3月26日上午,唐力律师继续履职,前往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监督2起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盗窃罪相对不起诉案件。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唐力律师围绕公民信息权益保护、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律适用,提出精准监督意见;对于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盗窃罪案件,从案件事实认定、社会危害性评估等维度完善监督建议,助力检察机关全面把控案件质效,确保每一起监督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检验。
以专业践初心,以监督促公正
作为金昭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唐力律师同时担任人民监督员,始终秉持“监督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的原则,依托多年刑事辩护与法律实务经验,深度参与检察办案监督全过程。
此次连续履职,既是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实的具体体现,也是金昭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践行社会责任的生动缩影。未来,金昭所将继续鼓励律师以多重身份参与法治实践,以专业力量助力司法公正,为推进法治宁波、法治浙江建设贡献律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