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我所唐力律师获任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近日,宁波市司法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的规定》,正式任命我所唐力律师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据悉,本次宁波市新一届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竞争激烈,全市仅100名来自法律、医疗、教育、企业等领域的行业精英脱颖而出,入选担任人民监督员。唐力律师凭借其卓越的专业能力与良好的社会声誉成功入选。
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加强检察权外部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的重要机制。人民监督员依法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涵盖案件公开审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评议、庭审观摩等多个关键环节,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途径,彰显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姿态。
寄 语
此次唐力律师获任人民监督员,既是对其个人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的充分肯定,也是浙江金昭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与社会责任的体现。我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律师履行社会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为推动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我们期待唐力律师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不辱使命!
创建时间:2026-01-1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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